PERFORMANCE CERTIFICATION
性能认证
申请人及处理期限
申请人
申请人资格为建筑业主或建筑物所有者。但施工方在取得建筑业主或建筑物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,可申请认证。
处理期限
认证(预备认证·正式认证 通用)自申请材料受理及缴纳费用之时起30日内处理。但若提交材料不充分或与事实不符,可要求补充,且补充期间不计入处理期限。
处理程序

认证咨询及申请
认证审查委员会组建
材料审查
材料补充
现场实地核查
最终审议及决定
建筑性能认证书颁发
向首尔市及相关机构报告
售后检查 (性能维护检查)
